工程招投標有了哪些新變化及要求?
建筑企業(yè)進行建筑活動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工程招標活動和建筑資質辦理都是如此,新的招投標規(guī)定在2018年發(fā)布,新的規(guī)定中刪除、更改了一些舊的條款,同時開始試行招投標的電子化改革。
新的招標投標要求變化
在新的招投標管理辦法中,工程招標活動的范圍為必須依法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技術設施工程,這些類別的工程適用于新的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舊的管理辦法中對于招標企業(yè)資產范圍的要求被取消,在舊的招投標管理辦法中規(guī)定“房建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假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者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在新的管理辦法中已經沒有這項要求。
除了上述這些變化,還刪除了舊標準的一些要求,如不具備招標條件的,可以委托工程招標代理機構代理招標,而不是以前限制委托給具有相應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其他的變化包括刪去原來第十八條款項中的“(包括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第四十七條款中的“訂立書面合同后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五十三條中的“招標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頒發(fā)施工許可證”;第五十四條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頒發(fā)施工許可證”。
河北省招投標電子化改革
在2018年河北省衡水市已經開始實行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試點,根據(jù)河北省的規(guī)劃在2018年年底以前,在市、縣推行全流程電子化招標,在2019年的上半年實現(xiàn)電子化招標的全覆蓋。
招標投標實行電子化之后,招投標將全部實行網絡化、電子化操作,包括招標文件下載、投標文件遞交、開標唱標等。這將極大減少了時間、空間等客觀因素對市場主體的影響,打破了地域限制,促進了公平競爭,降低了招標投標交易成本。
可以看到工程招標管理辦法的一些變化,招投標的改革也屬于“放管服”改革的一部分,特別是招投標的電子化改革,更是行業(yè)未來發(fā)展的趨勢和方向。建筑企業(yè)想要了解更多的招投標訊息,或者資質代辦訊息的可以咨詢我們,我們有專業(yè)的團隊。我們是專業(yè)資質辦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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