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程序
加強對施工現(xiàn)場臨時用電設施的管理,使臨時設施達到標準、安全和可靠且相關方責任明確。
2.1 項目部:
2.1.1項目部技術科:
2.1.1.1. 負責施工組織設計中施工用電的布設和施工用電設施的設計及報批。
2.1.1.2. 負責用電設施安裝完畢后,收集完整的系統(tǒng)圖、布置圖等竣工資料。
2.1.2項目部質監(jiān)科:
負責對施工用電設施的驗收。
2.1.3項目部施工科:
2.1.3.1、負責協(xié)調施工用電單位和用電設施安裝單位間關系和相應工作量的確認。
2.1.3.2、負責項目部施工用電與外單位的聯(lián)系,解決存在的問題。
2.1.4項目部安監(jiān)科:
負責施工用電設施設計安裝和使用中安全方面的審批、檢查和督促整改。
2.2施工用電設施安裝承包單位:
2.2.1. 負責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用電的布設和安裝。
2.2.2. 負責施工用電系統(tǒng)投入運行前建立管理機構,設立運行、維修專業(yè)班組并明確職責及管理范圍。
2.2.3. 負責制定用電、運行、維修等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
2.2.4. 負責接引電源工作票的辦理。
2.2.5. 負責施工用電設施的維護和使用完畢后的及時拆除。
2.2.6. 負責施工用電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和安全隱患的整改。
2.3施工用電單位
2.3.1. 負責向項目部施工科申請用電設施的安裝。
2.3.2. 負責所用用電設施的保管、維護和簽字驗收。
2.3.3. 負責使用期內用電設施的報廢和更新。
3.1 項目部給用電設施承包單位出具經審批合格的施工組織設計。
3.2 承包單位按設計施工,施工完畢后出具完整的系統(tǒng)圖、布置圖等竣工資料。
3.3 項目部對竣工后的施工用電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后投入運行。
3.4 承包單位負責對投入運行的施工用電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3.5 用電單位向項目部提出用電申請,批準后由承包單位負責安裝,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用電單位簽字驗收。
3.6 用電單位負責所用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
3.7 用電單位使用完畢后應及時向項目部提出拆除申請,由承包單位負責拆除。
3.8 項目部安監(jiān)科對全過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要求相關單位整改施工用電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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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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